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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织申报国家语言文字关键研究领域领航计划2024年度项目的通知 |
| 作者:王美龄 发布时间:2024-11-01 浏览次数:2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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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各处(室)、各院(部):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根据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印发《关于开展国家语言文字关键研究领域领航计划2024年度项目的通知》(教语信司函〔2024〕29号)和《甘肃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国家语言文字关键研究领域领航计划2024年度项目的通知》要求,决定启动2024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本次接受申报的研究领域见《国家语言文字关键研究领域指南(2024年)》(附件1)。研究周期为4年,每年给予一定经费支持,并根据绩效评价情况择优给予滚动资助,连续资助期限不超过2个周期。 二、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应符合《国家语言文字关键研究领域领航计划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其中,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申报截止日。 (二)项目申请人应为高等学校或科研院所在编在岗人员。创新团队中的研究骨干须实质性参与合作研究,原则上不超过5人。 (三)已获得中央部委支持建设的科研团队类项目负责人、国家语委科研机构负责人不得申报或参与申报创新团队。 三、申报方式 (一)主要采用集中申报方式,其中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部省合建高等学校及其他中央部门直属高等学校以学校为单位,地方高等学校以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为单位集中申报。 (二)我院限额申报1项,报送至省教育厅。 四、我院申报安排 (一)申请人按照《国家语言文字关键研究领域指南(2024年)》选择研究领域(名称不得修改),并根据实际情况选报个人项目或创新团队。 (二)填写《国家语言文字关键研究领域领航计划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附件3,以下简称《申请书》)。 (三)项目申报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11月19日。请申报人在截止日期前,将纸质版《申请书》和附件材料一式一份报送至基础教学部(语委办)。申请书电子版和附件材料扫描版(PDF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经遴选后,提交正式签字的纸质版《申请书》(一式六份和附件材料一式两份),由基础教学部(语委办)统一报送。
联系电话:0931-7619320。 邮 箱:Lvuyywz@Lvu.edu.cn。 地 址:总校区勤政楼618办公室。
附件:
科 技 处 基础教学部(语委办) 2024年11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