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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职业技术学院语言文字培训测试站关于开展2025年第四季度普通话水平测试的通知
作者:王美龄 发布时间:2025-09-26  浏览次数:111

各学院、各考生:

根据省语委办及学院语言文字培训测试站2025年度工作计划,第四季度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即将开始,为确保测试工作顺利开展,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缴费相关事宜

(一)报名对象、测试时间、报名及缴费时间

 本次报名面向本校学生及本校教职工,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如下:

1. 兰州职业技术学院语言文字培训测试站雁儿湾校区测试点

测试地点:城关区雁儿湾路191号兰州职业技术学院雁儿湾校区乐行中心一楼

 

测试时间

报名对象

报名时间

缴费时间

准考证开始

打印时间

测试

人数

开始时间

1213

本校学生及本校教职工

1120

125

121

126

129

300

900

 

2. 兰州职业技术学院语言文字培训测试站

测试地点:安宁区刘沙公路37号兰州职业技术学院总校区勤政五楼

测试时间

报名对象

报名时间

缴费时间

准考证开始

打印时间

测试

人数

开始时间

1220

本校学生及本校教职工

1120

1212

128

1213

1216

600

900

1221

本校学生及本校教职工

1120

1212

128

1213

1216

600

900

1227

本校学生及本校教职工

1120

1219

1215

1220

1223

600

900

1228

本校学生及本校教职工

1120

1219

1215

1220

1223

600

900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络在线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需在指定报名时间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1.报名流程:打开“报名系统”网站(https://bm.cltt.org/)→注册并登录→选择“甘肃”→点击“我要报名”→选择城市/机构(选择“兰州职业技术学院语言文字培训测试站”或“兰州职业技术学院语言文字培训测试站雁儿湾校区测试点”以及考试日期)→点击“下一步”→阅读报名须知 →填写报名信息 →点击“下一步”→提交报名信息成功。

2.信息填写:“证件类型”选择“身份证”,“证件编号”填写身份证号;“联系电话”为注册手机号,“审核照片”一栏需上传个人近期白底正面证件照片一张。

注意:本校学生还需如实填写“考生院系”(所在二级学院名称)、“考生学号”(缴费用,不能填错)、“考生班级”、“从事职业”一栏请选择“在校学生/大专生/非师范类/其他”。所在单位统一填写为“兰州职业技术学院”, “基本信息(非必填)”栏目可以选填。

3.信息核对:所有报考人员须认真填写并仔细核对个人信息,报名信息提交后无法修改。因个人信息填写有误影响缴费、测试及后续相关事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后果。

4.照片要求:报名时系统上传的照片用于打印准考证;普通话等级证书照片为现场采集,建议考生考试当天穿深色外套进行照片采集。

5.报名限额:报考人数满额后,系统不再显示测试任务,无法继续报名。

6.本校教职工报名:本校教职工报名时需由所在二级学院或部门统一提交报名表后,再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报名。

(三)缴费方式

1.缴费途径:实行网络缴费。报名成功并审核通过后,报考人员需在指定缴费时间登录兰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lvu.edu.cn)在“学费缴纳”栏目缴费;也可关注微信公众号“兰州职业技术学院”后,在右下角“学费缴纳”栏目缴费。

在校学生用学号和密码登录,本校教职工登录用户名为注册手机号,密码为身份证后6位。若需要发票,可在此界面选择开具。

2.收费标准:依据甘肃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普通话水平测试费收费标准的通知》(甘价费〔200993号)规定,在校学生报名测试费每人次35元,本校教职工报名测试费每人次60元。

3.缴费时限:未在缴费时间内完成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系统后续会删除报名信息。

(四)准考证打印方式

准考证打印时间为系统通知开始打印时间至考试结束。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在指定时间登录“报名系统”中“报名查询”栏目查询,在“准考证打印”栏目自行打印准考证,并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

 

二、现场测试相关事宜

(一)测试时间

测试日期由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选择,测试时间由系统根据报名先后顺序自动生成,具体以准考证上标注的时间为准。

(二)测试流程

1.信息采集:在候测室进行身份信息验证及信息采集。

2.正式测试:由考务人员集中带领至测试室按抽签号进入测试机房正式测试。

(三)应试要求

应试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测试(如身份证丢失或证件有效期到期的,应到当地公安机关出具有效身份证明),证件不全者不予测试。应试人需按照准考证上标注的报到时间到场,超过30分钟未报到的,视为放弃测试。

(四)考场纪律

应试人员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严禁作弊及替考,如有违规行为,将取消考试资格、成绩作废,并记入全国普通话水平测试违纪人员档案,视情况通报应试人员就读所在院系。

(五)测试地点

1.总校区测试站(兰州职业技术学院总校)

信息采集:勤政楼二楼学报厅;正式测试:五楼测试室。

2.雁儿湾校区测试点:(兰州职业技术学院雁儿湾校区):

信息采集及正式测试:乐行中心一楼。

 

三、成绩查询及证书领取

(一)成绩查询

应试人员自测试之日结束30个工作日后,可登录“报名系统”中“成绩查询”栏目查询成绩。

(二)证书领取

1.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可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查询和下载。

2.纸质证书:本校学生纸质证书由学生所在二级学院统一发放,本校教职工证书可联系考点办公室自取。

 

四、注意事项

(一)报名成功后,无论是否参加考试,在当次测试成绩发布前,无法再次报名,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测试的,将按弃考处理,测试费不予退还。

(二)自测试成绩发布之日起1年后未领取的纸质证书,由测试机构按照内部资料予以清理。纸质证书遗失的,不予补发。

(三)如有其他问题,可发电子邮件到邮箱Lvuyywz@Lvu.edu.cn咨询,也可电话咨询。

联系电话:0931-7619320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 - 12:0013:30-17:00

办公地址:总校区勤政楼618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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