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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兰州职业技术学院语言文字培训测试站关于开展2025年第四季度普通话水平测试的通知 |
| 作者:王美龄 发布时间:2025-09-26 浏览次数: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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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各考生: 根据省语委办及学院语言文字培训测试站2025年度工作计划,第四季度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即将开始,为确保测试工作顺利开展,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缴费相关事宜 (一)报名对象、测试时间、报名及缴费时间 本次报名面向本校学生及本校教职工,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如下: 1. 兰州职业技术学院语言文字培训测试站雁儿湾校区测试点 测试地点:城关区雁儿湾路191号兰州职业技术学院雁儿湾校区乐行中心一楼
2. 兰州职业技术学院语言文字培训测试站 测试地点:安宁区刘沙公路37号兰州职业技术学院总校区勤政五楼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络在线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需在指定报名时间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1.报名流程:打开“报名系统”网站(https://bm.cltt.org/)→注册并登录→选择“甘肃”→点击“我要报名”→选择城市/机构(选择“兰州职业技术学院语言文字培训测试站”或“兰州职业技术学院语言文字培训测试站雁儿湾校区测试点”以及考试日期)→点击“下一步”→阅读报名须知 →填写报名信息 →点击“下一步”→提交报名信息成功。 2.信息填写:“证件类型”选择“身份证”,“证件编号”填写身份证号;“联系电话”为注册手机号,“审核照片”一栏需上传个人近期白底正面证件照片一张。 注意:本校学生还需如实填写“考生院系”(所在二级学院名称)、“考生学号”(缴费用,不能填错)、“考生班级”、“从事职业”一栏请选择“在校学生/大专生/非师范类/其他”。所在单位统一填写为“兰州职业技术学院”, “基本信息(非必填)”栏目可以选填。 3.信息核对:所有报考人员须认真填写并仔细核对个人信息,报名信息提交后无法修改。因个人信息填写有误影响缴费、测试及后续相关事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后果。 4.照片要求:报名时系统上传的照片用于打印准考证;普通话等级证书照片为现场采集,建议考生考试当天穿深色外套进行照片采集。 5.报名限额:报考人数满额后,系统不再显示测试任务,无法继续报名。 6.本校教职工报名:本校教职工报名时需由所在二级学院或部门统一提交报名表后,再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报名。 (三)缴费方式 1.缴费途径:实行网络缴费。报名成功并审核通过后,报考人员需在指定缴费时间登录兰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lvu.edu.cn)在“学费缴纳”栏目缴费;也可关注微信公众号“兰州职业技术学院”后,在右下角“学费缴纳”栏目缴费。 在校学生用学号和密码登录,本校教职工登录用户名为注册手机号,密码为身份证后6位。若需要发票,可在此界面选择开具。 2.收费标准:依据甘肃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普通话水平测试费收费标准的通知》(甘价费〔2009〕93号)规定,在校学生报名测试费每人次35元,本校教职工报名测试费每人次60元。 3.缴费时限:未在缴费时间内完成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系统后续会删除报名信息。 (四)准考证打印方式 准考证打印时间为系统通知开始打印时间至考试结束。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在指定时间登录“报名系统”中“报名查询”栏目查询,在“准考证打印”栏目自行打印准考证,并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
二、现场测试相关事宜 (一)测试时间 测试日期由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选择,测试时间由系统根据报名先后顺序自动生成,具体以准考证上标注的时间为准。 (二)测试流程 1.信息采集:在候测室进行身份信息验证及信息采集。 2.正式测试:由考务人员集中带领至测试室按抽签号进入测试机房正式测试。 (三)应试要求 应试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测试(如身份证丢失或证件有效期到期的,应到当地公安机关出具有效身份证明),证件不全者不予测试。应试人需按照准考证上标注的报到时间到场,超过30分钟未报到的,视为放弃测试。 (四)考场纪律 应试人员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严禁作弊及替考,如有违规行为,将取消考试资格、成绩作废,并记入全国普通话水平测试违纪人员档案,视情况通报应试人员就读所在院系。 (五)测试地点 1.总校区测试站(兰州职业技术学院总校): 信息采集:勤政楼二楼学报厅;正式测试:五楼测试室。 2.雁儿湾校区测试点:(兰州职业技术学院雁儿湾校区): 信息采集及正式测试:乐行中心一楼。
三、成绩查询及证书领取 (一)成绩查询 应试人员自测试之日结束30个工作日后,可登录“报名系统”中“成绩查询”栏目查询成绩。 (二)证书领取 1.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可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查询和下载。 2.纸质证书:本校学生纸质证书由学生所在二级学院统一发放,本校教职工证书可联系考点办公室自取。
四、注意事项 (一)报名成功后,无论是否参加考试,在当次测试成绩发布前,无法再次报名,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测试的,将按弃考处理,测试费不予退还。 (二)自测试成绩发布之日起1年后未领取的纸质证书,由测试机构按照内部资料予以清理。纸质证书遗失的,不予补发。 (三)如有其他问题,可发电子邮件到邮箱Lvuyywz@Lvu.edu.cn咨询,也可电话咨询。 联系电话:0931-7619320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 - 12:00、13:30-17:00 办公地址:总校区勤政楼618办公室 兰州职业技术学院语言文字培训测试站 2025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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